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被罚13.78万元:违抗金融统计量度规则等
发布日期:2025-09-17 07:16 点击次数:1669月11日金融一线音讯,中国东谈主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表露,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存在以下9项犯科行径类型,被劝诫、通报品评,罚金13.78万元。
1.违抗金融统计量度规则;
2.违抗账户科罚规则;
3.违抗商户科罚规则;
4.违抗数据安全科罚规则;
5.违抗网罗安全科罚规则;
6.违抗反赝品币业务科罚规则;
7.占压财政资金;
8.违抗信用信息提供量度科罚规则;
9.未按规则实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
孙某起(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零卖银行部总司理)、商某磊[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零卖银行部副总司理(主捏职责)] 、杨某法(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普惠金融部总司理)、张某刚(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普惠金融部总司理)对该行未按规则实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职守,远隔被罚金款1.5万元。
中国东谈主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(鲁银罚决字〔2025〕18号-22号) | ||||||||
序号 | 当事东谈主称呼 |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犯科行径类型 | 行政处罚本体 |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称呼 |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历 | 公示期限 | 备注 |
1 |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| 鲁银罚决字〔2025〕18号 |
1.违抗金融统计量度规则; 2.违抗账户科罚规则; 3.违抗商户科罚规则; 4.违抗数据安全科罚规则; 5.违抗网罗安全科罚规则; 6.违抗反赝品币业务科罚规则; 7.占压财政资金; 8.违抗信用信息提供量度科罚规则; 9.未按规则实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 |
劝诫、通报品评,罚金1378000元 |
中国东谈主民银行 山东省分行 |
2025年8月21日 | 三年 | |
2 | 孙某起(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零卖银行部总司理) | 鲁银罚决字〔2025〕19号 |
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犯科行径负有职守: 未按规则实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 |
罚金15000元 |
中国东谈主民银行 山东省分行 |
2025年8月21日 | 三年 | |
3 | 商某磊[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零卖银行部副总司理(主捏职责)] | 鲁银罚决字〔2025〕20号 |
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犯科行径负有职守: 未按规则实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 |
罚金15000元 |
中国东谈主民银行 山东省分行 |
2025年8月21日 | 三年 | |
4 | 杨某法(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普惠金融部总司理) | 鲁银罚决字〔2025〕21号 |
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犯科行径负有职守: 未按规则实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 |
罚金15000元 |
中国东谈主民银行 山东省分行 |
2025年8月21日 | 三年 | |
5 | 张某刚(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普惠金融部总司理) | 鲁银罚决字〔2025〕22号 |
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犯科行径负有职守: 未按规则实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 |
罚金15000元 |
中国东谈主民银行 山东省分行 |
2025年8月21日 | 三年 |

职守裁剪:曹睿潼